大学生婚恋观调查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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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了解大学生性教育现状及其性观念,分析大学生对性知识的需求及需要加强的性教育内容,笔者对我校近两年选修性教育的学生进行相关调查,现将结果报告如下。

  近两年为全校本专科学生开设大学生性教育选修课程,采用多媒体课堂授课方式,期末考查时进行匿名问卷调查,分开交卷。发放问卷1920份,回收有效问卷1242份。其中一年级学生17名(1.3%),二年级875名(70.4%),三年级265名(21.3%),四年级95名(7.0%);男生772名(62.2%),女生470名(37.8%);年龄17~25岁,全部未婚。

  问卷内容除性别、年龄、年级等一般情况外,还包括原有性知识来源、本期性教育课堂评价、你期待的性教育方式及内容、恋爱状况、校外同居、同性恋认知、性骚扰、性、状况等9个方面。另外,除备选答案外还可自由作答。

  调查结果采用SPSS13.0统计软件对不同性别组、年级组的被调查者进行两样本χ2检验,所有P值均为双侧检验,以P<0.05为有统计学意义。

  2.1.1 原有性知识来源665名被调查者(53.5%)报告原有性知识来源于杂志,578名被调查者(46.5%)报告来源于影视,485名被调查者(39%)报告来源于网络,591名被调查者(47.6%)报告来源于同学朋友,95名被调查者(7.6%)报告来源于父母,218名被调查者(17.6%)报告来源于老师,165名被调查者(13.3%)报告来源于其他途径。结果表明,大学生原有性知识主要来源于大众传媒的杂志、影视、网络及同学朋友,而家庭(父母)、学校(老师)性教育严重不足,差异有显著性(P<0.01)。

  2.1.2性教育课堂评价1079名被调查者(86.9%)认为课堂性教育内容适当,64名被调查者(5.2%)认为太保守,68名被调查者(5.5%)认为太开放;608名被调查者(49%)接受性教育后没有发生,74名被调查者(6%)次数增多,85名被调查者(6.8%)减少;991名被调查者(79.8%)认为获得性知识较多,79名被调查者(6.4%)认为较少,6名被调查者(0.5%)认为很少。

  2.1.3性教育方式804名被调查者(64.7%)期待的性教育方式为开设性教育课,402名被调查者(32.4%)期待举办性教育讲座,360名被调查者(29%)希望提供性教育读物或视频,217名被调查者(17.5%)建议穿插在思想品德课中,144名被调查者(11.6%)建议组建协会同伴互助。

  2.1.4 性教育内容925名被调查者(74.5%)期待的性教育内容为性生理、避孕、生育;625名被调查者(50.3%)期待性法律、性伦理道德;603名被调查者(48.6%)期待性生活具体知识、;382名被调查者(30.8%)期待性、性病艾滋病知识;302名被调查者(24.3%)认为应该包括性心理、性变态、同性恋知识。

  523名被调查者(42.1%)坦然报告曾经有过,其中最后一次对象为恋人者449名(36.2%)、为普通同学朋友或网友者45名(3.6%)、为不了解的人(或商业)29名(2.3%),125名被调查者(10.1%)不采取或有时采取避孕措施,报告数量在2~5个者73名(5.9%)。661名被调查者(53.2%)认为性只要适度有利健康,381名被调查者(30.7%)认为性是不良习惯;489名被调查者(39.4%)报告最近一个月性次数为0次,234名被调查者(18.8%)报告性在5次以下,46名被调查者(3.6%)性在10次以上。

  性观念是指对性的主观认识,是人们对性问题的较为稳定的看法及所持有的态度评价,既包括个体的性观念,也包括在一定时期的社会背景下,人们对性问题的评价、态度、看法的总体趋势[1]。

  2.3.1 恋爱及同居状况恋爱态度,887名被调查者(71.4%)赞成恋爱,369名被调查者(29.7%)正在恋爱,25名被调查者(2%)不赞成恋爱,103名被调查者(8.3%)在恋爱或性问题方面困扰很大。关于恋人失贞,580名被调查者(46.7%)据失贞原因再决定,180名被调查者(14.5%)无所谓不想它,158名被调查者(12.7%)接受但内心痛苦,137名被调查者(11%)立即中断恋爱;而自己失贞后,581名被调查者(46.8%)能坦白相告,101名被调查者(8.1%)却隐瞒到底,42名被调查者(3.4%)采取婚后再说。对校外同居的态度,785名被调查者(63.2%)认为校外同居是个人自由,双方愿意就行;340名被调查者(27.4%)认为不可以,应保持婚前贞节。

  2.3.2 对同性恋及性骚扰态度关于同性恋,630名被调查者(50.7%)认为正常是性取向不同,211名被调查者(17%)认为是变态行为,156名被调查者(12.6%)认为是罪恶的不道德行为;对同性恋同学,555名被调查者(44.7%)不厌恶也不躲开,302名被调查者(24.3%)保持距离,39名被调查者(3.1%)与之绝交。对性骚扰的态度方面,823名被调查者(66.3%)立即拒绝,328名被调查者(26.4%)求助于法律,55名被调查者(4.4%)认为,自己能吸引别人的注意而高兴,26名被调查者(2.1%)为了利益忍气吞声。

  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和传统因索的影响,性教育一直落后于性发育[2],但大学生的婚前、妊娠、人工流产发生率却呈明显上升趋势[3]。大学生正处在生理、心理发育由不成熟逐渐向成熟方面发展的过渡阶段,是人生发展的一个关键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形成的重要时期,对其问题过分放纵与过分压抑都会给其带来生理和心理的损害。我国现阶段的性教育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均不能满足大学生对性知识的渴求。郭瑞雪等[4]调查发现,从未接受过家庭性教育的学生高达33.6%,而接受过家庭性教育的学生中仅有10.5%接受过来自父母双方的性教育。本调查表明,大学生的性知识来源于家庭(7.6%)和学校(13.3%)正规途径不足,其余则来自报刊杂志、音像制品、网络信息等社会途径,高校在性教育方面还存在很大的空间。对于青年人,尤其是大学生这一青年知识群体的性教育,要注意不同类型高校特点,以性生理、性心理知识为基础,紧紧围绕性道德、性法律知识,以高尚的爱情婚姻事例为题材,使学校、家庭、社会形成合力,针对大学生生理和心理特点进行适时、适量、适度的性教育。开展性教育的过程中应注意点面结合,在向全体同学介绍科学性知识的同时,也应对个别同学进行有针对性的认真指导,帮助其建立良好的性知识体系,促进性心理的健康发展[5]。

  改革开放以来,国人的性道德观念从封闭走向开放,对性禁锢的挣脱和性自由的渴望与性观念的陈旧难以转换并存。对青少年的性教育环境有了较大的改善,但仍受传统性道德价值观的冲击,而新的性道德价值观念、性道德标准、规范尚未完全建立起来,科学的性教育在中国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大学生的性观念变化,不仅表现在谈恋爱比例升高,而且也表现为性观念超前,婚前的比例也随之升高,大学生性观念和的发展现状与受性教育的程度已具有明显的不同步性,已成为大学生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首次年龄提前和婚前增多已成为当前社会的普遍现象。上海市1995~1996年参加婚前检查的女性70%以上有性经历,其中22.10%的女青年首次发生在19岁以下[6]。本调查发现有的学生高达42.1%,与徐军[7]报告的48%接近,高于国内大多数的调查。随着进入青春期年龄的提前和结婚年龄的推迟,青少年发生婚前的人数也随之增加,大部分学生后备受负面情绪的影响,不但耽误学业,而且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更有甚者可能因此丢失生命。性观念开放是发展趋势,但性知识贫乏却可能严重危害个人健康和社会发展。这提示我们,向大学生提供正确的性知识刻不容缓。

  性观念是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客观上受到环境,特别是教育的影响,主观上受先前既有态度、科学知识水平的影响[8]。对于大学生而言,性观念还处于形成过程中,对其加强有针对性的性教育,从而使之性态度和性心理朝着科学、健康的方向发展是十分必要的。有学者认为,对于非婚的态度可以反映一个人的性态度,或者性开放程度[9]。本调查发现,在婚前普遍存在及社会对持较开放态度的客观现实中,大学生71.4%赞成恋爱,63.2%认为校外同居是个人自由,双方愿意就行;关于恋人失贞,46.7%据失贞原因再决定,11%立即中断恋爱;而自己失贞后,46.8%能坦白相告,8.1%却隐瞒到底,3.4%采取婚后再说,说明大学生性观念逐步开放而性心理却又相互矛盾。我国青少年性心理的发展,特别是观点的形成不仅受到西方性开放思潮的影响,同时也受到传统性观念的限制。所以在性教育中要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培养正确的性观念,促进性心理的健康发展。

  1 张玉堂,哈玉红,海存福.对当代大学生性观念状况的调查分析――“当代大学生性道德问题的调查研究”系列成果之一[J].中国性科学,2008,17(9):26-29.

  4 郭瑞雪,李峰.大学生家庭性教育状况调查研究[J].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2010,31(3):40-45.

  5 陈一筠.艰苦拓荒十余载播种耕耘盼开花――青少年性健康教育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性科学,2006,15(4):3-7.

  6 涂晓雯.上海婚前体检男女青年生殖健康知识状况分析[J].生殖与避孕,2002,22(6):361-362.

  2010年,各地电视合各个婚恋交友网站推出大型电视相亲节目,让观众火热地关注了一把单身男女青年的婚恋问题。今年的情人节来临前夕,各地媒体以及一些知名的婚恋交友网站,又纷纷出炉了关于中国男女婚恋观的调查“粉皮书”。是什么原因让人们如此热衷婚恋问题,这些调查又是否反映出了中国适婚男女青年对待婚姻的态度?

  《2010-2011中国男女婚恋观调查粉皮书》(后简称“粉皮书”)的某婚恋网的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在去年就已经做过这样一份调查,当时调查报告出台以后就曾引起广泛的的关注。他说:“去年可以说是‘婚恋’年,‘相亲’成为一个广泛的社会话题,我们在与全国多家知名电视台合作相亲栏目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中国男女在婚恋观念方面所呈现的明显变化。”这名负责人认为,这份调查涉及的范围非常广,并真实地还原了大多数适龄男女的婚恋观,对指引一些适婚年龄的群体是非常有帮助的。

  中国社科院社会心理研究室副研究员陈午晴告诉《北京科技报》,相亲节目火起来既是观众需求的反映,也是电视节目本身的设计对观众心理的一种引领。而通过比较确凿的科学数据,可以了解单身男女对相亲方式的新观念、新需求。

  陈午晴认为:“婚恋网站做调查的尝试值得鼓励,但调查本身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需要设计和一定的投入。目前他们的调查方法很难获得这种确凿的数据,大众对其调查结果也应该用审慎的态度。”

  “粉皮书”中还有如下的描述:最不能忍受无房无车无财的地区是北京和上海;最看重经济收入的地区为重庆和广州;“拜金女”接受度最高的地区是浙江;最看重长相、身高的地区是河北。

  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2010》显示,2011年,全国处于18~34岁间的非婚人口预计会达到1.8亿,城市中非婚人口约6000万。这样的调查结果,能否代表这些人的需求和观念?

  中国科学院心理所研究员尹文刚告诉记者,这样的调查有一个样本量的问题。实际上在择偶时,男性自古就更看重女方的长相,而女方更看重男士的经济条件,这受到了进化的影响,择优是人的本性。而在现在男性为主导的社会中,女性自然会选择保障系数高,生存下去可能性更高的伴侣,经济条件就会成为一个比较重要的条件。就这个调查而言,结果虽然显示河北是最看重长相和身高的地区,但这不保证填写调查问卷的男女比例,如果样本量增加,结果很有可能会改变。

  陈午晴也说,在一个社会心理学的调查中,调查方法的确立、样本的选取都需要复杂的设计,与调查的目标、内容,调查设计的问题多少,调查范围都有关系。最重要的是在一个调查结束后,还应该有相应的误差分析。

  “最基本的,我们从调查样本所取得的数据结果,能推论出这些样本所代表的更大群体。因此这些样本的抽取有一个很基本的方法就是随机抽样。婚恋网站只是将调查问卷公布在网上,这就存在一个样本本身不随机的问题。”他说,通常,如果选择一个地区的样本,假设收集该地区所有户籍人口,然后随机抽取调查对象,也就是说这个群体内的每个人都有概率被作为调查样本抽到。而婚恋网的调查方法,只有登录这些网站的人,才有可能填写问卷。而其他人就绝对没有概率成为调查对象,因此抽样也就不具随机性。这也就影响了调查结果的可信度和代表性。

  在社会发展的一个大背景来看,陈午晴认为,婚恋网采用的这种调查方法,也是在试图获取一些数据,也能体现部分单身男女的需求。这些数据可能会帮助一些相亲节目的设计和发展。婚恋网和电视的合作,实际上是将这些年婚恋网的发展积累的结果,转化到电视媒体中,因为网站本身是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的。作为电视媒体的一个主动行为,可以部分体现单身男女的需求和电视观众的需求。

  尹文刚说,关于地区差异的调查,有些方面也可能反映了一些人的心理和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比如上海、北京、广州等这些城市经济发展程度相对高,人们对经济更加看重,这也是受到了社会习俗的影响。就好像在前,人们更愿意找当兵的人。因为当时经济不发达,而政治因素更重要。而在中,工人阶级更受欢迎。经济发展程度高的地方,受经济影响的程度也会高一些。

  就像在刚刚恢复高考的时候,人们更推崇知识分子一样,人们的心理很容易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这有些像社会心理的一种时尚,时尚又是能流行开的。而现代人追求时尚也是一种潮流,同时也是一种对实用的追求。也许只有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人们才会完全依照本性去选择。

  获得史馆国史研究奖助的《寻觅良伴——近代中国的征婚广告(1912-1949)》一书,是史馆于2011年出版的以近代中国征婚广告为主题的著作,作者陈湘涵毕业于立清华大学历史研究所,其学术研究范围以近代中国妇女史与社会文化史为主。

  罗志田曾说,“评介品质较高的书籍,更能推动或引导学术的发展。”①读罢此书,既从征婚广告中发现了历史,又对作者见微知著之功力深表赞叹。反复研读,现将收获陈述如下。

  作者围绕着近代中国的征婚广告这一中心,探究了调和媒妁与自由恋爱的择偶方法——婚姻介绍所、广告征婚、通信求婚等在近代中国的出现与发展,为读者呈现了婚姻选择的社会脉络与历史特色。通过检阅近代中国的征婚广告,作者发现:在那个新旧兼容的时代,征婚广告虽然是以冲破婚姻旧藩篱的革命性姿态出现,但实际上,它在传递新式婚姻理念的同时也是旧式婚姻观的载体。此外,作者还注意到,征婚广告彰显了报纸等大众媒体在私领域所扮演的中介角色,它连接了私人与公众,既表达私人情爱却又同时传递公众认同。在此基础上,作者进一步引申出了对民国时期“隐私”问题的思考。

  第一,资料丰富且多样。其一,作者不仅从《申报》、《》等报刊和《民国时期社会调查丛编》中选取了大量的一手资料,还对文集、年谱、传记、访谈、演讲录这类二手资料加以分析后酌情利用;其二,作者应用了大量的电影、小说等艺文作品,以此来探究艺文创作中的征婚意象,理解社会大众对于征婚的既定印象与想象;其三,作者充分利用了“中国影视资料馆”、“中国大陆电影《非诚勿扰》官方网站”等网络资源,彰显了信息化时代历史研究的一个新特点;其四,作者运用了为数不少的英、日文资料,虽然不能以应用外文资料的多寡来品评研究成果的良莠。

  第二,作者在选用史料时态度审慎、负责任。一方面,作者在卷帙浩繁、种类颇多的载有征婚相关内容的民国报刊中,选取了上海《申报》和北平《》作为广告材料的主要来源。如作者所自陈,这样选择是其在仔细研读了前人的相关研究后,经过认真分析、考量所做出的决定。如作者通过前人高岛航的《1920年代的征婚广告》这一研究成果悉知,从1920-1924年间上海《申报》每年征婚广告的数量为20则以下,到1928年已有约100则的广告,至1929年更达到140则。②在充分总结和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后,作者才依据广告量多寡与办报时间的长短以及地区的考量,选取了《申报》和《》为主要材料来源,搜罗其中的征婚广告和相关的评论作为支撑其观点的论据。另一方面,在具体论 述的过程中,作者对存疑的史料有细致的考证。如对于冯玉祥的征婚传闻,作者将《冯玉祥传奇故事》、《炎黄春秋》、《前所未闻的民国趣事:冯玉祥与南北群雄》以及《羊城晚报》中所载的各个版本逐一陈述、分析,最终得出“冯玉祥刊登征婚启事的说法,几乎完全无法令人采信……传闻终究只是传闻”③的结论。此外,在叙述“晚清的媒妁征婚与广告征婚”时,作者对两个版本的蔡元培征婚也进行了比较与考证。

  第一,论证思路清晰、缜密。作者先是利用报刊资料对征婚广告的出现、发展、变化及其社会意义娓娓道来,然后以社会调查、征文活动以及婚恋调查等为主体资料对民国时期青年男女的理想婚姻蓝图和择偶条件进行考察。随后,作者以征婚案例以及电影、小说等艺文作品为材料,探究征婚广告的社会效应及其在时人心中的意象,进一步深化了读者对征婚广告这一研究对象的认识。最后,作者除了对前述内容进行归纳总结与补充之外,还指出了一个由征婚广告所反映出的值得进一步研究的问题——近代的“隐私”问题。

  第二,聆听时人声音,最大限度接近历史本真。有哪些人在通过广告征婚?不同的群体对广告征婚有怎样的态度?在征婚广告的发展演变过程中,国家又是以何种姿态“在场”的?作者以聆听时人声音的方式,对以上问题一一作出解答,最大限度地再现了近代中国征婚广告的原貌,力图无限接近历史本真。

  第三,选题虽微,但没有“碎片化”。作者虽然在微观上选题,但却充分注重对研究对象的宏观关怀:纵向上,作者的论述具备历史感,没有囿于题目所限的1912-1949的时间范围,而是从1899年蔡元培(1868-1940)征婚之事说起,并往后延伸,一直到2008年热映的征婚题材影片《非诚勿扰》;横向上,作者站在征婚广告背后的实质性问题——婚恋问题这一社会问题的高度上,将能够反映时人婚恋问题的材料尽可能地全部应用,并论及当时除广告征婚的其他择偶方式以及择偶观、婚姻观、恋爱问题、男女社交问题、私密与公开的关系问题等一系列的相关问题。

  一方面,作者在绪论中自陈了其研究中因材料所限,未能解决的一些问题。其一,透过报刊资料,只能展现都市生活下的婚姻问题,限于报刊的流通范围,难以探知农村的问题;其二,难以追踪征婚广告刊登之后事情的后续发展情况,无法探知征婚的真伪和成功与否;其三,最大的疑问是,征婚的普及性及其所占当时婚姻形式的比例,无从探知。

  另一方面,仅就笔者对该书的认识而言,该书尚有瑕疵。作者在绪论中陈述——“透过耙梳报纸上的征婚广告……更能折射出城市居民自我形象的公开表述”,④笔者品读本书数次,尚未找到作者关于 “城市居民自我形象”这一内容的明显描述,恕笔者浅见,若作者能在此方面加以论述,或许能使征婚广告这样一个微观研究对象发挥出更大的“社会透视”作用,使读者从中发现更多的历史。

  《寻觅良伴——近代中国的征婚广告(1912-1949)》一书,透过征婚广告自白与社会回应、相关的社会新闻、报刊上对征婚现象的讨论、婚姻问题的实例,以及婚恋观的社会调查,揭示了民国时期的婚姻状态与婚姻问题。笔者认为,尽管略有瑕疵,但作者以其开阔的研究视野尽其所能地对近代中国的征婚广告进行了历史还原,同时,他通过征婚广告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事物,为读者呈现了当时的社会风貌,可以说,该书使读者见微知著——从征婚广告中发现了历史。

  ①“近代史书评的现状与期望座谈会”发言选登.近代史研究,1999(1).

  摘要:本文对南京某高校在校女大学生婚恋观进行了调查与分析,通过调查发现女大学生的婚恋观呈现如下几个特点:(1)女生谈恋爱在高校是一种普遍现象;(2)大学生的择偶标准趋于理性;(3)恋爱动机多种多样;(4)对婚姻与爱情关系的理解比较一致;(5)性开放得到多数人认可;(6)婚恋自主,兼顾父母成为大学生择偶的主流。根据这些特点,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婚恋教育时应做好对新生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女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加强婚恋观的自我教育。

  作者简介:郭玉玲(1971— ),女,河南许昌人。南京晓庄学院基建与后勤处公共卫生科,主管检验师,研究方向:大学生医保和计划生育管理。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在高校学习的大学生谈恋爱和结婚是一件颇有争议的事情。1990年,原国家教委出台的《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禁止大学生在校期间办理结婚手续,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此规定成为学校对大学生的婚恋行为严格管制的重要依据,但明显与《婚姻法》相违背。然而,时代在发展,现今的高校中,大学生谈恋爱越来越普遍,在校生结婚的现象也时有发生。2001年12月,武汉大学最先开禁,允许在校生办理结婚手续。[1]教育部也于 2005 年 3 月 29 日发布了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取消了“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原规定,明确指出“学校不得干涉和禁止本科生结婚”,将婚育的自主权还给了学生。[2]2007 年 8 月 3 日,为进一步明确各有关部门、各高校对在校大学生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责,妥善解决在校大学生的计划生育问题,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出台了《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国人口发[2007]64 号,以下简称《意见》),对在校已婚女大学生的生育问题进行了规定,规定高校不得要求合法生育的大学生退学等。《意见》出台后,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在校大学生的婚恋问题和计划生育问题被正式提到了高校管理工作层面。为了深入了解女大学生的婚育观,把握当代大学生的情感现状,探讨切实可行的婚恋婚育教育管理办法,为高校和其他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可借鉴的客观依据,笔者对南京某高校在校女大学生的婚恋婚育观进行了调查与分析。

  为了能得到真实并能反映总体情况的可靠数据,本次调查活动在某高校学生服务大厅发放问卷,在采用不记名调查的同时,兼顾了不同年级和不同年龄以及不同专业等因素。共发放200份问卷,收回195份问卷,问卷有效率达97.5%,调查内容主要反映女大学生对恋爱和婚姻的看法。

  在“你的恋爱状况”的调查中,有37%的女大学生选择“正在恋爱中”,16%的女大学生表示“曾经有过恋爱的经历”,选择“处于观望状态,一旦有了合适的也可以考虑”的女大学生占了35%,仅有12%的女大学生选择“不准备在大学阶段谈恋爱”。由此可以看出,女大学生恋爱具有普遍性。这是因为,随着时代的发展,高校越来越注重民主,对大学生谈恋爱现象的管制程度也越来越低。当前,不仅大学生中谈恋爱的人数有所增加,而且越来越趋向于低年级化。这是大学生生理、心理发展和现实的需要。学生在初高中阶段学习压力大,学校管制也相对严格,因此,无暇谈恋爱,他们都把与异往和恋爱的渴望压抑在心底,上了大学,他们脱离了家长、学校的管制,谈恋爱的欲望得到释放。况且,高校不反对大学生谈恋爱,不少家长鼓励学生特别是鼓励女学生在大学校园中找男朋友,再加上大学阶段课业安排相对较少,学生有更多的空余时间,所以,女大学生大多愿意投入到恋爱中去。

  在对谈恋爱的动机的调查中,有12%的女大学生选择为了“满足好奇心”而谈恋爱。女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渴望爱情,再加上学校在青春期教育方面的缺失,使得大学生对异性有了强烈的好奇心。有11%的女大学生选择为了“弥补内心空虚,以寻求精神寄托”,有60%的女大学生认为“到了应该谈恋爱的年龄”,只有5%的女大学生“看到大家都有男朋友,觉得自己单身没面子”,这部分学生认为,身边的同学都在谈恋爱,自己不谈,会让人觉得自己没有魅力,会被看不起,所以,出于从众心理,她们会选择随大流谈恋爱。有12%的女大学生因为“对方追求强烈,不好意思拒绝”,这部分学生对在大学谈恋爱持无所谓的态度,当有人对她们展开强烈追求时,她们会因不好意思拒绝而恋爱。

  大学生的年龄一般都在18周岁以上,此时生理上已经成熟,性意识逐渐增强,对异性的好奇心和渴望也越来越强烈。很多女大学生都是家里的独生女,从小就娇生惯养,对父母有很强的依赖性。上大学要背井离乡,从未远离过父母的她们在面对陌生的环境和种种困难时,往往会不知所措。此时的她们便会希望得到别人的关怀,进而寻找感情寄托,最后坠入爱河。很多女大学生认为学习不是大学生活的全部内容,应该尝试各种新鲜事物(包括谈恋爱等),从而让大学生活更加丰富多彩。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女大学生谈恋爱的动机多种多样,但多数认为是到了谈恋爱的年龄。家庭因素也会影响女大学生对谈恋爱的认识,大多数家庭都是赞成女大学生谈恋爱的。

  在“选择配偶最注重的是什么”这一问题上,20%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外表,15%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年龄,33%的女大学生选择了才能,15%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学历,17%的女大学生选择了经济条件。由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当前女大学生的择偶标准偏重才能的较多,不是仅局限于经济条件或外表,而是比较理性地进行多方面的衡量。

  在“选择恋爱对象时,长相因素所占的比例为多少”这一问题上,只有19%的女大学生选择了占80%的比例,其他81%的女大学生对另一半的外貌要求并不太高。这个问题与上一个问题相对应,说明女大学生选择恋爱对象时,比较看重对方的自身素养,而不是其外在条件,进一步体现出了当前女大学生择偶标准的理性化。

  调查中涉及到“你对爱情与婚姻关系的看法”这一问题,70%的女大学生认为“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没有爱情不会结婚”。有大约25%的被调查者认为“婚姻中有爱情最好,没有也没有办法”。有5%的女大学生认为“婚姻里可以没有爱情”。可见,当前女大学生对婚姻的理解虽有差异,但大多数认为婚姻要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

  研究中还提到了“你对婚姻的看法是什么”这一问题,不同的人对婚姻的理解也不尽相同。大部分女大学生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升华”,是“人生不得不经历的一部分”,也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一种体现。一部分女大学生认为,“结婚是为了后代,是一种家庭和社会责任”。还有少部分的人认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会束缚事业的自由发展”等。不难发现,女大学生对婚姻的理解是多种多样的,但大多数人持有正确的婚姻观。婚姻与爱情应该是统一的。爱情的本质是承担责任和甘于奉献,而不是占有和索取。只有无私的、有责任的爱才是永恒的和幸福的,才能保持永久和稳定的婚姻。当今社会离婚现象已经成为一个很普遍的问题,据统计,北京的离婚率已经上升到了50%。这说明,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稳定的。

  在“您是否介意恋人以前同他人有过性关系”的问题中,有30%的学生表示介意;20%的学生表示不介意;50%的学生表示有点介意,但因为爱可以包容。可见,女大学生的性观念日益开放,与之前“一定要在结婚之前保持贞洁之身,如若不然,就是败坏名声的大事”的观念截然不同。当今社会未婚先孕现象越来越普遍,人们对这种现象已经见怪不怪了。《全国大学生调查报告:未婚同居被认可》一文中也提到,九成以上学生赞同大学期间谈恋爱,近半数男生和1/4的女生认可未婚同居。[4]总的来说,大学生的性观念比以前更加开放了。其好处是,健康的性观念有利于提高婚恋生活质量。但不可否认的是,婚前性行为、婚前同居等行为违反了婚恋道德,会导致很多法律及社会问题,不利于保护女性的正当权益。这是高校学生婚恋观教育应重点关注的问题之一。

  中国传统婚姻一般都是听取“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当今社会,虽然父母的意见在子女的婚姻选择中也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但婚姻毕竟是两个人而不是两个家庭之间的事情。其实,现在很多父母都愿意让孩子自己选择自己的幸福。在调研中,涉及到“你认为找对象最好的方式是什么”这一问题时,多达80%的女大学生选择了“自由恋爱”,其余少部分人选择了“亲戚朋友介绍”和“网络媒体”等,体现出了当今大学生注重婚恋自由,不愿在婚姻大事上被管束、被制约,她们更希望由自己来决定如何选择自己的另一半。

  对于“你在选择配偶时如何考虑父母的意见”这一问题,高达76.5%的女大学生认为应该将“父母的意见和自己的感觉综合考虑”。走极端的人最少,仅1.5%的女大学生选择“完全听父母的”,2%的女大学生选择“完全凭自己的感觉”。另外11%的女大学生选择“以父母意见为主”,9%的女大学生选择“以自己的感觉为主”。由此可见,越来越多的女大学生在考虑到尊重长辈等伦理因素的情况下,更多地会选择自由恋爱和自主结婚。

  通过调查,可以得出如下结论:(1)女大学生在高校谈恋爱是一种普遍现象,80%以上的女大学生愿意或正在谈恋爱;(2)女大学生的择偶标准趋于理性,多注重对方的能力;(3)恋爱动机多种多样,但生理发育原因占多数;(4)认为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婚恋自主意识强烈;(5)性开放得到多数人认可。据此,我们认为学校在对学生进行婚恋教育时应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许多学生在刚刚步入大学不久就开始恋爱,其中一个原因是看到别人成双成对很羡慕,自己有机会就想试一试,其实自己还是什么也不明白。新生在新环境适应期中有很强的可塑性,如果在新生刚入校时就对其进行包括恋爱、婚姻方面的入学教育,对他们进行提醒和指导,帮助他们尽快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恋爱观,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效果。否则,没有正面的教育引导,新生一旦受不良因素影响,确立了不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恋爱观,那么再去改变将会非常困难。[5]

  大学生能否树立正确的婚恋观,与学校的教育是分不开的。然而,目前学校对于大学生的婚恋观教育,还停留在定期开展系列讲座上,并没有开设相关的课程。由于师资短缺、缺乏专业性等,很多大学都没有开设相关课程,也没有一本像样的专业教材供学生们学习,有的只是部分活动中发放的宣传册。学校应该考虑为大学生订购一本专业教材,如果有师资条件,一定要开设婚恋观教育的课程,若不具备条件,可以考虑在思想教育等课程中刻意增加相关内容,帮助大学生树立健康的婚恋观。

  目前,大学生获取婚恋知识的途径有限,仅仅靠在大学期间听几个相关讲座、阅读几本宣传册是远远不够的。学校应引导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学习《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文件及婚恋知识读物,提升法律意识,使其正确认识婚恋的本质。可以通过知识竞赛的形式,增强学生自学的积极性。这样,当女大学生在恋爱或婚姻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懂得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女大学生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与技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恋爱的关系,在不断学习的过程中完善自我,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1]王会兰.浅论高校大学生婚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青年探索,2009(4).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S].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2005,03,25.

  [3]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R].国人口发[2007]64号,2007.

  近日,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王学风就女大学生婚恋观等问题,通过问卷调查了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等广州主要高校的1700名学生。调查显示,由于近几年就业压力骤增,女大学生的婚恋观更为现实,不少人受“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心态影响,临近毕业时没有努力去谋职,而是选择去征婚。而这部分大学生的征婚标准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物欲化、功利性,有征婚广告这样要求男方:“有房有车无贷,还要包工作”;二是回归传统意向明显,“当家庭主妇”“做全职太太”等婚恋观占比重大;三是呈蔓延态势,以广东为例,在校女大学生征婚并不是个别行为,已上升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四是征婚的路径多样,或找婚介所,或在报纸刊登征婚广告,或建立征婚网站。以此观之,与其说女大学生急于征婚是就业难“惹的祸”,毋宁说是现代社会这一群体中某种婚恋观的表现。

  探究这一婚恋观的成因,至少有以下四点:一是商品经济大潮冲蚀了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社会上物欲横流、灯红酒绿的现象浸染了女大学生的婚恋观,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一些女大学生萌生出登上社会金字塔顶的强烈渴望。二是一些父母从小就给女孩反复灌输“现实”“背景”“档次”等世俗关键词,亲戚朋友、同窗之间纷纷流传身边与财富、权势挂钩的婚事,渲染物欲化的功利婚恋氛围;三是在就业市场的挤压之下,女大学生由于受到自身的性别角色带来的种种现实困扰,就业信心进一步下降;四是在社会保障体制不健全、市场竞争公平性有待提高的当下,个人独自拼搏的周期长、见效慢。客观上讲,由社会底层向上层攀越的通道偏狭,机遇少,阻力大,加上自身虚荣、浮躁、追求享受的心态驱动,使不少女大学生舍弃了独立奋斗之路,开始寻找能够一劳永逸的“终南捷径”。

  对此现象,华东师范大学心理咨询师张亚指出:“大学生通过自己的奋斗寻找幸福更好。如果一开始就看重物质生活,感情基础也会比较薄弱,真有什么婚外情、感情破裂的话,只会伤害到自己。”斯言不谬,没有感情的婚恋是易碎品,难以持久。一些女大学生虽然可能找到功利靠山或“饭票”,但这样的“名利”丈夫不知你对其禀性了解多少?他与你能否性情相合?很难想象,这种不考虑感情基础的婚姻究竟有多高的幸福指数。一旦女方今日的靓丽不再,人老珠黄,是否还有“抗风险”的能力?更令人深思的是这种征婚的导向性,如今大学中“急嫁族”出现了年轻化的倾向,从大四女生“急嫁”已发展到如今的大一、大二女生也开始期待“婚姻改变命运”,长此以往,大学岂不是成了“家政学校”?

  大学教育以照亮人性之美和探究真理为己任。女大学生要抓住人生这一重要的阶段,磨砺自我,扎实地掌握专业技能,汲取知识,全面提高自己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修养,成为一个通过自身奋斗创造幸福的知识女性。这不仅是为个人谋求充实人生和幸福生活的正当途径,也是为她们日后孕育和培养高素质的下一代而做的必要准备。家长、学校、社会应结合实际,调整女大学生的婚恋观。譬如,净化社会风气,多给女大学生提供参与政治生活和生产劳动的平台,使她们在社会生活中找到事业发展方向;摒弃性别歧视的用人机制,公平地向女大学生打开就业之门;学校要向女大学生强化女性主体意识教育,培养她们自主、独立的婚恋观。

  不找工作先嫁人的现象不仅是女大学生的尴尬,而且暴露了我国婚恋教育的空白。有社会学家曾说:“失去事业的女性就会成为月亮而非太阳,是寄生的藤蔓而非坚挺的大树。”家长、学校、社会更应主动地做好婚恋教育,让女大学生在智慧和见识中找到比年轻、美貌更久远的魅力。

  性取向又称“性偏好”、“性指向”或“性倾向”,用来描述一个人性渴望、幻想和感觉的对象。同性恋是指对异性不能做出性反应,却被同性所吸引,他们对同性成员持续表现倾向,包括思想、感情及行为;虽可与异性发生一定的,但倾向明显减弱或缺乏。因此,难以与异性成员建立和维持家庭关系。2001年出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已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中排除在外。中国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同性恋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大学生处于恋爱、结婚的适龄期,对婚恋、性问题的关注和对恋爱的尝试是大学生在校生活的重要内容。为更好地了解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态,了解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知与态度、是否存在同性恋取向,以减少性取向问题给他们带来的烦恼,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本课题对常州市大学生同性恋取向及对同性恋认知态度进行了专项调查,报道如下。

  2.调查方法:用问卷调查法进行调查,调查问卷不记名,调查开始前由老师讲解填表要求,打消学生顾虑。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问卷479份,有效率95.8%。

  4.调查内容:(1)自编性健康调查问卷,内容包括一般资料、性取向、对同性恋的认识、对同性恋的态度;(2)心理卫生自评量表(SCL-90),由10个分量表组成,采用5级(1―5级),共90道题。

  5.统计方法:问卷回收后严格筛选,将有效数据输入SPSS11.0版软件进行资料分析。计数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卡方检验,以P

  1.性取向:大学生爱恋对象的性别见表1。大学生爱恋对象主要为异性恋,同性恋、双性恋及无性恋者均较少,男女两性异性恋者明显高于同性恋、双性恋及无性恋者,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χ2=24.39,P

  2.对同性恋的认识: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所有被调查者都听说过并看过相关报道,有59.5%的男生及63.2%的女生认为同性恋是一种心理疾病,79.8%的男生及77.3%的女生认为同性恋者生活在痛苦之中,对上述4项的认识男生与女生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对同性恋是否会传播疾病、破坏婚姻制度及社会稳定的认识女生明显高于男生,而认为同性恋是性取向发展趋势的男生明显多于女生,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见表2。

  3.对同性恋的态度:大学生对同性恋持认同态度的男生占57.8%,女生占53.0%;71.6%的男生及65.2%的女生认为法律应该接受同性恋;会接受同性恋表白的男生占11.6%,女生占11.7%;能接受亲朋好友是同性恋的男生、女生分别占51.3%、36.8%;周围人都反感时仍支持者及表示会尝试者均为少数。以上调查内容男生与女生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3。

  4.SCL-90评分:同性恋倾向者与异性恋者在躯体化症状、强迫症状等10个分量表得分、症状总分、阳性项目数见表4。各项评分同性恋倾向者均明显高于异性恋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本次调查显示,大学生对同性恋并不陌生,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主要来源于新闻媒介,几乎所有被调查者都听说过并看过相关报道,多数大学生认为同性恋者生活在痛苦之中。并用心理卫生自评量表(SCL-90)测试后证实,有同性恋倾向学生在躯体化症状、强迫症状、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恐怖、偏执、精神病性症状和其他没有归类的症状方面与异性恋同学相比差异都是非常显著的。结果表明,有同性恋倾向学生常处于一定的精神痛苦之中。从精神医学的角度认识,这些学生的心理卫生状况应诊断为心理障碍,是需要接受心理咨询或治疗的。有许多研究认为,抑郁症状是导致青少年自杀行为的罪魁祸首[1]。由于有同性恋倾向学生不能将藏在自己心底的秘密讲出来,他们的精神压力无法释放。随着性的成熟,他们的精神压力逐渐增大,导致自杀率很高。因此,社会对同性恋者应给予一定的理解,消除对同性恋的歧视,帮助这一特殊人群从痛苦中解脱。李汉风等的研究认为,中国60%的同性恋者感到极度痛苦,30%~40%的人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2],本调查结果与此研究是一致的。美国卫生部一项报告表明,自杀死亡的青少年中有30%是同性恋青少年,且同性恋青少年潜在的自杀可能性也比同龄人高2―3倍。因为歧视的存在,同性恋者中9%~13%的人群有过自杀行为,30%~35%曾有过强烈的自杀念头,63%感觉“相当压抑”,67%感到“非常孤独”,50%以上由于不被理解,曾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3]。

  对同性恋的认知,不同性别大学生仅在同性恋是否会传播疾病、是否会破坏婚姻制度与社会稳定以及是否会成为一种性取向的发展趋势上有显著差异。调查还表明,大多数同学认同同性恋。2002年,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的调查显示,认可同性恋和同性的受访者仅为10%[4]。2004年,索阿娣等调查表明,50.9%的被访者认可同性之间的恋情[5]。刘电芝等研究表明,18%的大学生对“同性恋倾向”在观念上持接受态度,42%的大学生对同性恋表示宽容和理解。张龙杰等调查发现,41.4%的学生赞成或认可同性恋,对同性恋持比较宽容和理解的态度[6]。此次调查结果显示,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同度又有提升,且认为法律应认可同性恋的学生占到65%以上。说明随着社会的进步,对于同性恋的社会态度越来越趋向于宽容、理解和尊重,越来越多的人已经接受同性恋不是犯罪、精神病的观点,也不再将它看作是道德问题。大学生对同性恋的认识或态度总体来说是健康、理智的。大学生对同性恋现象的态度已从以前的“罪恶”、“变态”逐渐转变为今天的“宽容”、“一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大学生对同性恋的宽容与认同可以理解为社会前进、时代进步、思想多元化的影响。

  [1]唐记华,王高华,王晓萍,等.安徽省大学生抑郁症状与人格特征和家庭环境的关系[J].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9,19(8):536-538.

  [2]李汉风.同性恋者,何时回归阳光下的生活[J].神州,2005(10):42-45.

  [3]王浩.西安市487名大学生同性恋认知与态度调查[J].中国学校卫生,2007,28(7):601-604.

  [4]湖南大学生性观念调查结果惊人10%认可同性恋[N].重庆晨报,200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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